大荔陈村汽车电器维修店大荔交警大队酒驾曝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4日 点击:[4]人次
8月17日21时40分,大荔县许庄镇刘某驾驶陕EZZ378号北京现代牌小型汽车从东府广场到汇邦幸福城途中,沿西二环由北向南行驶至同州路西口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 月17日 22 时25分,大荔县城关街道办迎祥闾薛某驾驶陕A702F8号雪佛兰牌小型汽车从宝塔到花城路途中,沿西二环由北向南行驶至同州路西口处时,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20日20时50分,大荔县苏村镇陈村高某驶白色豪爵二轮摩托车沿北新街由北向南行驶至邮政局门口处时,因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20日21时20分,大荔县城关镇县庙巷徐某驾驶陕EXH213号红旗牌小型轿车从希望花园到车站途中,沿北新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希望花园门口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20日21时50分,大荔县城关镇前草店周某驾驶本田二轮摩托车从同州路到前草店途中,沿北新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宝塔十字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20日21时50分,大荔县高明镇东高城村王某驾驶铃木二轮摩托车从东府广场到东大街途中,沿北新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宝塔十字北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20日21时50分,大荔县城关镇渠西北巷刘某驾驶雅马哈二轮摩托车从花城路到北环路途中,沿西二环由南向北行驶至同州路西口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处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处500/1500元罚款,由县级公安机关并处15日以下拘留。